來源二之發現共 14 項,依論文章節順序排列。論文以「張力」為分析主軸,因此其發現同時包含對本校教育實踐的描述與對制度限制的分析;本節依原文如實摘錄,未作取捨。論文內文人物均為化名,本節沿用之。
論文發現 1 (第三章)
畢業生尋根之旅中,學生自行指認四大特質的展現
- 本校每年為畢業生舉辦 Pinsbkan 尋根之旅,回溯宜蘭泰雅族遷徙路線至南投仁愛鄉瑞岩部落,由畢業生組成之青年團亦參與
- 研究者記錄晚會分享時,學生主動提出四項特質「都完全地在這個旅行中展現」
- 學生自行舉出之對應:自行搭建帳篷與分工(合作、負責)、自備餐具愛護環境(愛土地)、溯源認識族群故事並分享感謝彼此的陪伴(感恩)
- 此一對應係學生於活動現場自發提出,非課程教授之內容
1-1 民族教育理念之落實
論文發現 2 (第七章)
第一屆畢業生於數年後的回溯:精神養成重於技能
- 研究者訪談一位已成年之第一屆民族實驗教育畢業生
- 該畢業生就讀期間,學校尚未將愛土地、負責、合作、感恩四項特質明列為欲培養之特質
- 其表示現在回頭看,在學校的三年教育確實感受到這四項特質的培育
- 就「感恩」而言,他於織作整經之前會進行個人祈福儀式,感謝祖靈庇佑
- 就「愛土地」而言,他提出族語中沒有「自然災害」一詞——對過去的人而言那本是自然的一部分,是站在以人為中心的角度才會視之為災害
- 他並表示文化課程所教的技能對他而言相對次要,三年的精神性養成在日後生活中更為重要
1-1 民族教育理念之落實3-4 學生民族文化認知與認同
論文發現 3 (第三章)
跨部落的耆老師資網絡,且刻意不予固定化
- 研究者記錄本校各項傳統技藝課程之外聘耆老分屬不同部落:小米酒與小米醃肉曾邀崙埤部落耆老、近年改邀四季部落耆老;地機織布曾邀南澳鄉耆老,桌機織布邀大同鄉耆老,製線邀南山或四季部落耆老;藤編邀樂水部落耆老,學校舉行儀式亦請該耆老主持祈福;木器製作曾邀南山部落耆老,近年邀南澳鄉武塔村耆老,該耆老與其父均為文化資產保存者;狩獵邀茂安部落耆老;漁獵邀寒溪部落教會牧師;口簧琴邀四季長老教會牧師
- 論文指出學校並無將傳統技藝師資固定化之傾向,係為使不同部落的手藝均能流傳
- 邀請範圍超出蘭陽溪上游地域,甚至跨出大同鄉至南澳地區
2-3 師資結構與教學增能6-1 部落互動與家長參與
論文發現 4 (第六章)
非原住民籍教師的實質參與,以及族群邊界在教育實踐中的跨越
- 論文指出本校轉型前之校本課程時期,泰雅文化相關課程即由非原住民籍教師統籌辦理,並親自入部落邀請耆老授課
- 轉型後雖因設置專職文化教師而退居支援角色,研究者仍記錄其持續入班觀察與協助、參與文化領域教學發展會議
- 亦有協同教學之例:七年級完成小米醃肉後,由國文教師帶領學生進行感官寫作
- 研究者記錄播種祭後之集會中,一位教師詢問學生:投入課程並實踐泰雅精神的非原住民籍主任是否為 tayal?學生思索後認為其具有 tayal 的精神,即為 tayal
- 論文據此指出,本校之族群身份界定並非僅以血緣為據,而是在社會互動與日常實踐中形塑
※ 該研究田野期間為 112 學年度,師資統計基礎與本站指標 2-3 頁面不同,兩者數字不宜直接對照。
2-3 師資結構與教學增能
論文發現 5 (第五章)
一般課程之時程配合文化課程調整
- 論文指出本校以泰雅傳統文化為主體開展校園生活,如小米播種、播種祭、守月期等歲時
- 課程時程會配合外聘耆老之教學時間、配合需長時段一氣呵成之課程,以及配合傳統祭儀而調課
- 研究者的結論是:一般課程的時程規劃很大程度上是配合文化課程調整,而非相反
- 本校每週實驗教育課程為 10 節,含 9 節泰雅文化課程與 1 節族語課程
3-1 課程教學與落實
論文發現 6 (第三章)
教學發展會議中對教案地方脈絡之檢核
- 研究者記錄一次教學發展會議:某教案詳列傳統婚姻相關介紹,其他教師指出該內容可能屬其他地區泰雅族之文化實踐,蘭陽溪上游並未見類似做法
- 與會教師認為教授時應做清楚區別,並說明本地的文化實作
- 論文以此說明本校在「泰雅族」此一範疇之下,仍會回到地方脈絡進行論述與教學
3-1 課程教學與落實
論文發現 7 (第四章)
一位畢業生的織布歷程:從課程起點到日常生命實踐
- 本校文化課程為該畢業生開始織布的起點
- 畢業後持續向部落耆老學習織布,起初曾遭遇部落內部關於性別禁忌的質疑
- 當其持續投入並做出成果後,質疑的聲音逐漸消失
- 其自述織布最初被賦予尋根的意義,後來已不再是一項技藝,而是遇到事情或有情緒時,面對並調節生命的一種日常實踐
3-4 學生民族文化認知與認同
論文發現 8 (第五章)
穀倉興建過程中的部落主體性
- 舊穀倉老舊需拆除重建,學校委託部落族人到校協助興建,並依傳統舉行建屋儀式
- 學校希望先確定儀式當天的時間、人數與準備物品等細節
- 研究者記錄族人並未完全回應學校提出的所有細節,而希望學校不必過問太多、放心讓他們完成
- 論文以此說明文化實作與學校行政慣習之間存在不同的運作邏輯
6-1 部落互動與家長參與
論文發現 9 (第六章)
文化教師的制度性困境
- 論文記錄本校三位文化教師均為代理教師,其中僅一位持有中等教育教師證,且其專長科目為體育
- 由於現行教育體制中並無對應「文化」之一般教育學習科目,文化教師無法以正式教師方式聘任;即便欲進修取得師資培育資格,亦找不到對應之師資科目
- 代理教師之得聘員額可能因學生人數而調整,職涯穩定性受限
- 論文的結論是:民族實驗教育體制並非為原住民族教育之需求所設計,其與國家既有制度之間仍存在結構性張力
6-3 民族教育之創新與省思
論文發現 10 (第三章)
傳統建材取得受法規限制,教學材料須外購
- 《森林法》第 15 條於 2004 年即修訂容許原住民族依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,惟相關管理規則遲至 2019 年始頒布,且森林主產物仍須申請核准
- 論文指出本校興建傳統建築所需建材均以購買方式取得
- 教學過程材料耗損量大,部分教材亦使用進口材料,如產自越南的藤
- 研究者的觀察是:一所帶領學生認識並使用周遭自然資源的學校,在法規限制下卻只能以進口材料進行教學,顯示文化復振工程中仍存在斷裂
6-3 民族教育之創新與省思3-1 課程教學與落實
論文發現 11 (第五章)
文化轉化為課程時的標準化張力
- 研究者記錄一次文化領域教學研究會:某教案將泰雅族傳統社會組織拆分為數個部分並對應教學時數,其他教師擔憂環環相扣的文化體系被拆解為孤立的知識點
- 建屋課程中,學生對柱洞深度的認知出現「60 公分」「80 公分」「一隻手臂長」等複數版本;一般學科教師追問確切數字,耆老則回答大概就好,最後由耆老補強調整,樑柱順利立起
- 論文亦指出本校較少有祭儀課程,原因包括能主持祭儀的耆老已相當稀少,且祭儀之準備與進行無法事前排定時程
- 論文據此提出的課題是:複雜而具彈性的文化,如何適切地轉化為標準化的現代課程
6-3 民族教育之創新與省思
論文發現 12 (第四章)
性別實作的不對稱,以及學校持續進行的協商
- 本校基於教育機會均等之立場,平時文化課程不分性別,所有學生均學習耕種、編織、狩獵、建屋等內容;守月期間則依傳統進行性別化的課程安排
- 論文指出織布與狩獵之開放程度並不對稱:男學生學習織布較受鼓勵,女學生則不被鼓勵深耕狩獵
- 九年級狩獵課程中,女學生多被分配除草、支援與小型陷阱,男學生則負責獵寮搭建、生火與大型陷阱之放置
- 研究者同時記錄主任與文化教師持續與該耆老溝通,希望調整分組使女學生亦有機會學習大型陷阱;並記錄該耆老已由最初完全不教女學生,放寬至教授女學生放置小型陷阱
- 論文另記一事:近幾年捕獲獵物的陷阱多由女學生所放置
3-1 課程教學與落實6-3 民族教育之創新與省思
論文發現 13 (第五章)
家長與學校對「教育」的不同理解,及其地理成因
- 研究者記錄部分家長質疑學生學習這些內容日後能有何用
- 受訪教師以族語回應此一質疑:族語會區別「你很會編織」與「你很有編織的 gaga」,後者意指清楚有哪些禁忌與規範須遵守、也理解這項技藝對自己生命的內涵,並在從事這件事時與自己的社會相互連結
- 該教師並表示,讓家長知道學校在做什麼、所教的東西有其價值,是學校仍須努力之處
- 論文指出本校校址不在部落之中、師生均需通勤,此一條件使教學狀態相對穩定(研究者曾訪談縣內另一所位於部落中的泰雅族實驗教育學校,該校因部落內不同教派對 utux 信仰詮釋不同,教授相關主題時遭遇困難),但同時也造成家長對學校事務較為陌生
6-1 部落互動與家長參與6-3 民族教育之創新與省思
論文發現 14 (第七章)
學區學生下山就讀情形
- 論文於研究限制一節指出,本校雖已轉型為民族實驗教育體制,惟周遭部落學生選擇下山就讀之人數卻逐漸增加,而非選擇作為鄰近學區學校的本校
- 研究者推測家長對「教育」或「原住民族教育」各有其理解方式,並因而影響其教育選擇,並建議後續研究應理解部落中不同行動者、尤其是家長對原住民族教育的想像與詮釋
- 本校將此一觀察如實列出,相關招生與學區宣導作為另見指標 2-2
2-2 學生入學與就學情形
(本節無符合所選指標之項目)